重大政策
●2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商业银行应对重组资产设置重组观察期。观察期自合同调整后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开始计算,应至少包含连续两个还款期,并不得低于1年。观察期结束时,债务人已经解决财务困难并在观察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的,相关资产可不再被认定为重组资产。
●2月13日,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全文共9个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意见》指出,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其中对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和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月16日,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通知》强调,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推动交通物流提档升级,帮助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是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体现。金融部门要把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交通物流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规定自5月16日起施行。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定义及评估条件、标准、程序。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因基金资产规模较大或投资者人数较多、与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金融产品关联性较强的基金。满足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者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应纳入评估范围。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明确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以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回购股票应当以基准价格回购,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则,自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6项,包括《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5项配套指引。《管理试行办法》共6章35条,主要内容:一是完善监管制度;二是明确备案要求,明确备案主体、备案时点、备案程序等要求;三是加强监管协同;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明确未履行备案程序、备案材料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五是增强制度包容性。
宏观经济
●2月10日,人民银行召开2023年金融市场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提高金融服务扩大国内需求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能力,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系统性研究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完善金融市场法制和基础性制度,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要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前瞻性和趋势性把握,因时因势做好相应政策安排,推动2023年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再上新台阶。
●2月10日,人民银行公布2023年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224.8万亿元,同比增长10.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19.75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比上月末高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3个百分点。
●2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2年四季度及全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2022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4175亿美元,达历史次高值,顺差规模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3%,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2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1月份物价数据,1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2.1%。1月,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0.8%,国内物价保持平稳运行。
●2月14日,银保监会公布2022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2022年四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379.4万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156.3万亿元,占比41.2%,同比增长12.9%;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66.5万亿元,占比17.5%,同比增长6.9%。2022年四季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27.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1%。其中,产险公司总资产2.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0%;人身险公司总资产23.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3%;再保险公司总资产6719亿元,较年初增长10.9%;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1036亿元,较年初增长0.6%。
●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1月,我国市场主体达1.7亿户,其中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1.14亿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三分之二、带动近3亿人就业。
●2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1月,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387亿美元,环比增长9%,处于历史高位;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净流入保持相对稳定;净买入境内股票277亿美元,创单月历史新高。银行结汇11913亿元,售汇11744亿元。
●2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银行合规成本;二是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包括信用风险权重法和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模法以及操作风险标准法,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三是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地掌握客户风险变化,确保风险权重的适用性和审慎性;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优化压力测试的应用,用好用活第二支柱,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五是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引入70余张披露模板,要求银行详细披露风险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增强市场的外部约束。
●2月16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要求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这是LPR在2022年8月下降之后,连续6个月维持不变。
●2月20日,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7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5%。其中,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40.4%;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62.8%,高技术制造业增长74.5%,高技术服务业增长59.6%;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13.4%、25.9%和21.6%。
●2月14日,美国劳工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月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环比增长0.5%,经季节性调整前同比上涨6.4%。低于1个月前的6.5%和2022年6月峰值9.1%。
●2月15日,英国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英国1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升10.1%,低于市场预期的10.3%,为连续第三个月放缓,环比则下降0.6%。核心CPI同比升5.8%,同样低于预期,环比则下降0.9%。
市场热点
●2月13日,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开闸。届时已取得北交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证券公司可以接受投资者委托,向北交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申报。
●2月14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中心联合农业银行发布“首支银行机构定制乡村振兴债券指数”。指数通过对市场上的乡村振兴债券价格走势的跟踪、分析,可以更好地反映相关债券的收益率水平。
●2月16日,工信部官网发布2022年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2022年全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55%。行业总产值突破1.4万亿元。
●2月16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城市分别有36个和13个,比上月分别增加21个和6个。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转涨、二三线城市环比降势趋缓。
●2月1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截至2月16日,今年以来已有1595家私募管理人注销,被协会注销的私募数量创出历史新高。2018年至2022年被中基协注销的私募机构数量分别为90家、516家、608家、593家和843家。
●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的换文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等3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2月17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2023年修订)》等规则,实现了全市场转融券业务模式的整合统一。首先,提升主板转融券业务的市场化水平和成交效率。其次,拓宽主板转融通标的证券范围和出借人范围。再次,大幅降低证券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成本。转融券费率差统一降至0.6%,取消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最低20%的限制。最后,退市标的证券的处理机制更加完备、灵活。大幅降低转融券业务成本,这对券商无疑是重大利好。
●2月18日,中国理财网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2年)》显示,截至2022年底,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为27.65万亿元,全年累计新发理财产品2.94万只,募集资金89.62万亿元,为投资者创造收益8800亿元。2022年各月度,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2.09%。
●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于近日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支持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金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以扩募。鼓励境外投资者以QFLP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2月20日,北交所正式启动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北交所做市交易业务采用混合交易机制,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交易。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20日收盘,在北交所171只个股中,超七成股票上涨。北证50指数收涨0.59%,报1029.92点。
●2月20日,全面注册制正式落地实施首日,沪深交易所已有16家主板在审企业的首发申请获受理。
粤港澳大湾区动态
●2月10日,广州市南沙区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其中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最高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对于引进符合条件法律人才的单位和人才自身均可享受到最高10万元的补贴。《八条措施》是南沙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业“筑巢引凤”“暖巢金凤”计划的关键一招,将有力促进南沙涉外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为打造辐射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提供政策支持。
●2月12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1月份,深圳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上涨1.2%,涨幅比上月扩大1.0个百分点。深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上涨1.7%,环比下降1.0%。
●2月13日,广东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部署建设农业强省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新起点上推动我省“三农”工作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当好示范塑造新优势,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不断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2月13日,佛山市投资促进局召开佛山市招商系统年度工作会议,谋划部署2023年招商工作,正式提出实施“4321”计划,即全市招商项目签约投资总额实现4000亿元以上,10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签约投资总额实现300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实现2000亿元以上,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亿元以上,力争招商引资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2月14日,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签署《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深化风险管理合作安排》。本次签署合作安排,将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人员、货物及物品安全、便捷流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通过开展风险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协同行动等合作,严厉防控打击毒品、枪爆物资、濒危动植物、文物等物品非法进出境活动,对走私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同时,提升口岸安全风险防控针对性和精准度,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贸易安全与通关便利。
●2月14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财政局、商事服务局、经济发展局、金融发展局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就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进行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企业要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除了主营业务要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之外,另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进行实质性运营,可以概括为“四个在”,即生产经营在合作区、人员在合作区、账务在合作区、财产在合作区。
●2月14日,广州正式印发《关于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从服务市场主体、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等三个维度,梳理形成9方面38项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对于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2月14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深圳市市长覃伟中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深圳地区生产总值3.24万亿元,同比增长3.3%。规上工业总产值4.55万亿元、增长7.0%,规上工业增加值1.04万亿元、增长4.8%,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实现全国城市“双第一”。报告提出今年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8%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新增就业18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2月14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数据,截至2022年12月末,广州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15.55万户,比2021年末净增长约12万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制造业跻身实有市场主体行业前五。2022年1-12月,广州全市新登记41.52万户,同比下降35.47%。其中新登记企业27.61万户,个体工商户13.8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3户;共注销各类市场主体27.08万户。
●2月16日,江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提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侨都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今年江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力争7%以上。江门提出,狠抓招商引资助推经济发展,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争取全年引进项目投资额超2000亿元。“保六争七”关键在于坚持制造业当家。深入推进“工业振兴”工程,巩固提升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链,做强产值超千亿产业集群,重点打造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建筑业总产值超500亿元。同时,大力实施“园区再造”工程,高标准建设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新征土地1.5万亩,集中资源支持3个先行启动区建设“万亩千亿”大平台。
●2月16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在政府绿色债券计划下成功发售8亿港元的代币化绿色债券。这是全球首批由政府发行的代币化绿色债券。本次一年期港元代币化绿色债券于本周早些时候举行网上路演,并于2月15日定价,收益率为4.05%。相关发售由四家银行承销,其中两家也担任投资者托管行。
●2月18日,由广州市政府指导、广州产投集团主办的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广州创新投资母基金和广州产业发展研究院成立大会举行。据悉,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总规模1500亿元,落户南沙区,公司制形式,将以“子基金+直投”模式运作,重点投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消费等重要产业领域,逐步构建形成超6000亿元的产业基金集群。同时成立的广州创新投资母基金,总规模500亿元,落户南沙区,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计划用几年时间形成超2000亿的创投基金集群,致力于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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